无法继续履约 合同陷入僵局 能否单方解除合同?-新视野

2025-09-15 12:56:20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资料图】

法治社会,合同是最常见的“法律契约”,代表了诚信与责任。但是,受各种因素影响,无法继续履约时该怎么办,能否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典型案例案例1无力支付车位尾款 合同陷僵局法院判违约方承担违约金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未央宫人民法庭法官审结了一起车位认购合同纠纷案,清晰明确了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适用条件。

2020年4月,原告甲某与被告西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认购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以12.4万元总价分四期购买车位一个。

甲某在支付前三期款项共计7.44万元后,因个人资金问题未能按时支付尾款4.96万元(协议约定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后开发商未向甲某催要,也未向其交付车位,双方的合同履行陷入僵局。

2025年2月,甲某诉至未央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关系并自愿承担协议约定的1.24万元违约金,由开发商在扣除违约金后向其退还已经支付的车位购买价款6.2万元。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甲某自认无力支付最后一笔款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开发商不同意解除合同,且甲某拒不支付尾款,导致合同长期无法继续履行,形成“合同僵局”。

本案符合违约方主张解除合同的条件。甲某无力支付剩余尾款,开发商既不催要,也未向甲某交付车位,合同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甲某违约,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未催告履行或主张权利,甲某也已明确表示不再支付尾款购买车位,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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